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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回医诊断学》·问诊 第三节 问诊的方法(四)

        7.文化程度低下和语言障碍:文化程度低下一般不妨碍其提供适当的病史,但患者理解力及医学知识贫乏可能影响回答问题及遵从医嘱。问诊时,医生的语言应通俗易懂,减慢提问的速度,注意必要的重复及核实。患者通常对症状耐受力较强,不易主动陈述,出于对医生的尊重及环境生疏,使患者通常表现得过分顺从,有时对所有问题都回答“是”,不过是一种礼貌和理解的表示,实际上,可能并不理解,也不一定是同意或肯定的回答,对此应特别注意。

        语言不通者,最好是找到翻译,并请如实翻译,勿带倾向性,更不应只是解释或总结。有时通过肢体语言、手势等,加上不熟练的语言交流也可抓住主要问题。医生反复的核实很重要。

        8.危重和晚期患者:危重患者需要高度浓缩的病史。病情危重者反应变慢,甚至迟钝,不应催促患者,应予理解。经初步处理,待患者病情稳定后,可赢得进一步问诊的时间,详细询问病史。

        重症晚期患者可能因治疗无望有拒绝、孤独、懊丧、抑郁等情绪,应特别关心患者的情绪。对诊断、预后等回答应恰当并力求中肯,避免对患者造成进一步的伤害,更不要与其他医生的回答发生矛盾。如患者不清楚、不理解,应妥善交代或做出适当许诺,待以后详细说明。亲切的语言,真诚的关心,表示愿在床旁多待些时间,对患者都是极大的安慰和鼓励,而有利于获取准确而全面的信息。

        9.残疾患者:残疾患者在提供病史上较其他人更为困难,除了需要更多的同情、关心和耐心之外,需要花更多时间收集病史。

        对听力损害或聋哑人,交流常有困难,可用简单明了的手势或其他肢体语言,谈话清楚、大声、态度和蔼、友善。请患者亲属、朋友解释或代述,同时注意患者表情。必要时进行书面提问,书面交流。

        对盲人,应更多安慰,先向患者自我介绍及介绍现场情况,搀扶患者就座,尽量保证患者舒适,这有利于减轻患者的恐惧,获得患者的信任。告诉患者其他现场人员和室内家具或装置,仔细聆听患者的病史叙述并及时做出应答,更能使患者放心与配合。

        10.老年人:年龄一般不妨碍提供足够的病史,但因老年患者的体力、视力、听力的减退,部分患者还有反应缓慢或思维障碍的问题,可能对问诊有一定的影响。应注意以下技巧,先用简单清楚、通俗易懂的一般性提问;减慢问诊进度,使之有足够的时间思索、回忆,必要时适当地重复提问;注意患者的反应,判断其是否听懂,有无思维障碍、精神失常,必要时向家属和朋友收集补充病史;耐心仔细进行系统回顾,以便发现重要线索;仔细询问既往史及用药史,个人史中重点询问个人嗜好、生活习惯等;注意患者的精神状态、外貌言行,与家庭及子女的关系等。

        11.儿童:幼儿多不能自述病史,须由家长或陪护人员代述。所提供的病史材料是否可靠,与家长或陪护人员观察小儿的能力、接触小儿的密切程度有关,对此应予注意并在病历记录中说明。问病史时应注意态度和蔼,体谅家长因子女患病而引起的焦急情绪,认真地对待家长所提供的每个症状,因家长最了解情况,最能早期发现小儿病情的变化。五六岁以上的小儿,可让他自己补充一些有关病情的细节,但应注意其记忆及表达的准确性。有些患儿由于惧怕住院打针等而不肯实说病情,在与他们交谈时仔细观察并全面分析,有助于判断其可靠性。

        12.精神疾病患者:自知力属于自我意识的范畴,是人们对自我心理、生理状态的认识能力,在医学上表示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识能力。对有自知力的精神疾病患者,问诊对象是患者本人。对缺乏自知力的患者,其病史是从患者的家属或相关人员中获得。由于不是本人的亲身的经历和感受,且家属对病情的了解程度不同,有时家属会提供大量而又杂乱无章的资料,医生应结合医学知识综合分析,归纳整理后记录。与缺乏自知力患者的交谈、询问与观察属于精神检查的内容,但有时所获得的一些资料可以作为其病史的补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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